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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94年成立以来,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建达所一直积极承担作为现代社会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 自建所以来持续不断地捐助希望小学,与省级贫困小学13名贫困生结对子,捐助每人每学年380元助学款,直到被捐助学生小学毕业。积极开展捐书助学活动,除日常捐书外,建达所还捐助了一所小学的图书馆藏书。
  • 积极向贫困、受灾地区捐款,先后向省残疾人协会、福州市龙王台风救灾办、新疆地震灾区、512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等捐款。
  • 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成绩斐然。建达所先后被司法部、福建省司法厅等单位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福建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组授予“支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奖”。郑新芝主任被全国侨联授予“全国维护侨益先进个人”,陈向伟律师被司法部授予“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陈炳玉律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推荐为妇女维权先进个人。
  • 积极参加涉法信访工作,自2005年设立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制度以来,建达所每年都派出十多位律师到省委、省政府信访办,参加涉法信访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为做好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建达所与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河南新村社区签订义务法律顾问协议,多次派出律师参加社区组织的法律义务咨询活动,为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 积极参政议政,多次参加省级部门立法研究。邓晓东律师长期以来就目前社会上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向民建、政协等建言建策,多次获得优秀提案奖。建达所还专门设立了立法小组,积极参与福建省环保、节能等多项立法项目起草工作。
  • 自建所以来共编撰法治宣传资料《法讯传导》354期,免费向社会各界发放多达17万份,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 多年来,建达所积极参与军地共建、先后为某部新兵培训、某师炮兵团等驻榕官兵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知识宣讲30多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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