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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达所为福建交通集团发行短期融资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0年2月10日,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为3.31%。建达所作为发行人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此次短融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建达所担任此次短融券发行的签字律师为李志强、张长春和王崇能。

 


 

发布日期:2010-3-7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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