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PROFESSIONAL TEAM

黄鸿东律师  福建建达(长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格

1991年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系中共党员。

工作经历

1990.10-2000.10:福建闽航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0.10-2003.10:福建天得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03.10-至今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长乐分所  主任;

主要执业范围和执业经验

黄鸿东律师的主要业务为刑事、城乡建设与管理、土地房屋征迁、婚姻家事、行政法、公司法等诸多领域。担任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员会、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福州市长乐区信访局、福州滨海发展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理过大量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

业绩

黄鸿东律师擅长于刑事辩护。2009年4月,黄律师接受指派,担任远在乌鲁木齐中院审理的抢劫案件的被告人黄建峰的二审辩护人。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通过认真的阅卷及仔细分析案情,黄鸿东律师认为被告人不构成抢劫罪而应该是抢夺罪且未遂。为此,黄律师向二审法院发出法律意见书,并根据事实与法律多次与二审法官及公诉人交换意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黄律师的辩护意见,以抢夺罪(未遂)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尽管业务繁忙,黄律师都认真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积极参加长乐区人民政府每个月的接访,耐心解释上访户的法律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微薄之力。2007年2月,黄律师接受长乐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何银山、林丽云、杜桂芳、周萍、蔡小红等二十五位劳动者与福建省长乐市美兰织造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援助,因该案正临春节到来,恐因诉讼耽误农民工返乡日程,为能让他们顺利回家过年,与亲人团聚,黄律师多次下乡,走访古槐镇镇政府及美兰织造有限公司,晓以利害,经过沟通协调、斡旋,终于在春节前为农民工讨回欠薪,圆满完成了指派任务,避免了农民工的集体上访。
黄鸿东律师从业三十年,以满腔的热忱、深厚的法学功底办好每一项业务,始终坚持正义的信念、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秉承“热忱、沉毅、勤勉、尽责”的精神,以服务为已任,从而赢得了同事、法官及当事人的认可,从业至今该律师从未受到过一起投诉。

获得荣誉

2007年7月被选为福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并兼任文体联谊委员会副主任、纪律委员会委员;2007年被评为“省优秀青年律师”;2008年被团省委等八家单位联合授予“第二届省优秀青年律师”;2009年被长乐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聘为法制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2009年12月被省律协授予“当代律师风采奖”。